事关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福建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意见

2022-03-15 17:44:13  来源:福建日报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布如下: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三农”工作、稳定“三农”这个基本盘,对于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全方位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超越,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一)切实稳定粮食生产和供给。坚持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健全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压紧压实属地责任,确保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只增不减。推进800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加强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提升粮食单产和品质。抓好粮食流通,拓展粮食产销协作平台功能,落实保供稳价措施,保持粮食市场总体平稳。完善储粮基础设施,加快推动省储备粮直属库新改扩建项目建设,探索公建民营方式建设省级应急大米加工存储设施。全力推进粮食种植、收购、储存、运输、加工环节节粮减损,加大节粮爱粮宣传,引导理性消费。积极发展油料生产,鼓励利用冬闲田扩种油菜,发展油茶种植,增加食用植物油供给。

  (二)确保生猪产能稳固。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推进生猪规模化健康养殖,保持全省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90万头以上,推动养殖设施、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等提档升级。落实“以地定养、农牧循环”要求,优化生猪产业布局。毫不松懈落实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强化中南六省(区)联防联控,夯实生猪产业安全基础。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稳定。

  (三)丰富“菜篮子”产品供给。坚持省负总责、“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大力发展冬春设施蔬菜、夏秋高山冷凉蔬菜,鼓励城市周边建设叶菜基地,促进蔬菜均衡供应。推进食用菌标准化生产,提高工厂化生产和设施栽培水平。优化畜牧生产结构,扩大肉禽、蛋禽和草食动物生产,稳步提升鲜蛋、乳制品自给水平。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积极发展深远海装备养殖,巩固拓展远洋渔业,推动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支持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预警,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和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政策,扩大水稻种植(制种)政策性保险覆盖面。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种粮、种好粮。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提高种粮综合效益。继续实施粮食生产大县奖励制度。

  二、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

  (五)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耕地红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做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确保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减少。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

  (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多渠道增加投入,2022年建设90万亩高标准农田,推广应用“数字农田”管理模式,开展农田设施灾损保险试点。持续推进耕地地力提升工程。完成19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项目建设,增强灌区灌溉供水保障能力。积极挖掘潜力增加耕地。做好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七)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开展全省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建设福建省农业生物种质资源库,推进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强种业基础性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建设一批种业科技创新平台。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育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加快农业优良品种示范推广,新建一批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展示评价点。改扩建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支持建设福建省海水、淡水渔业种业研究中心。培育壮大种业龙头企业,强化种业企业育种创新主体地位。推进三明市“中国稻种基地”建设。加快特色农作物种苗繁育基地、畜禽和水产供种繁育基地建设。强化品种管理和种业市场监管,净化种业市场环境。

  (八)加强农业科技装备研发推广。强化农业科技集成,推进7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15个农业科技创新专业联盟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探索利用可开发的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加快改造传统塑胶渔排和筏式养殖设施,建设深水抗风浪网箱。深入开展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加强农机装备工程化协同攻关,鼓励研发推广适合丘陵山区和特色作物生产的小型机械、智能机械。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优化补贴兑付方式。

  (九)完善农业农村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气象灾害、海洋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深化河湖长制,加强流域综合治理、河湖系统管理,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进“五江一溪”治理工程,增强抗旱保供水能力。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万亩,建设安全生态水系100公里。实施海洋减灾“十百千万”工程,推进一批现代化渔港、渔船通导装备能力建设。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做好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加强农业领域生物安全监管,强化口岸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扎实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有效防治水稻“三虫四病”、草地贪夜蛾、红火蚁、松材线虫病等病虫灾害。建立覆盖全省的无人机应用管理体系,强化资源管护,特别是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等监测、预防和管理。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强防灾减灾演练,落实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信息共享和服务联动机制。

  三、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十)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发挥“一键报贫”等平台作用,采取农户主动申请、部门筛查预警、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将易致贫返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加强研判分析,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支持搬迁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引导企业吸纳搬迁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强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实行分类管护、规范处置,提升资产收益。

  (十一)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加快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完善“老区优先、适当倾斜”政策体系,落实经济较发达县对口协作38个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苏区县的帮扶机制,引导更多资源向老区苏区集聚。支持脱贫地区改善生产条件,加快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打造特色产品品牌。发挥消费帮扶、以工代赈等政策作用,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帮助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增收。继续实施“雨露计划”,优先选送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到涉农大中专学校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支持脱贫地区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二)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失能失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单人纳入低保,有条件的地区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至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实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给予低收入人口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十三)深化闽宁对口协作。完善“联席推进、结对帮扶、产业带动、互学互助、社会参与”工作机制,落实闽宁对口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继续实施结对帮扶,选派专业技术人才赴宁夏开展帮扶,积极动员全省社会力量参与闽宁协作。深化产业合作,推动产业梯度转移。推进劳务协作,实施闽宁协作就业补助、培训等政策。深化闽宁镇、闽宁示范村、闽宁产业园建设。扎实做好援藏援疆工作。

  四、推进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推动特色产业集聚提升。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创建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形成更多特色产业百亿强县、十亿强镇、亿元村。推动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融合发展,提升闽茶产业竞争力、影响力。发展鲜切花、盆栽花卉、高山冷凉花卉及高端造型苗木等,开发花卉苗木文化创意产品。实施食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提升县域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水平。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出更多更好“福”字号产品。完善乡村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做大做强文旅、康养等产业,支持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乡村旅游重点镇村,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示范点和金牌旅游村,加大乡村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探索渔旅结合新模式。

  (十五)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促进农村消费扩容提质升级。加快乡村物流产业发展,优化农村物流快递网点布局,实施“快递进村”工程,鼓励发展“多站合一”的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整省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整县推进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

  (十六)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落实各类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发挥城市就业带动作用。实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做好县域就业的农民工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工作,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鼓励发展共享用工、多渠道灵活就业,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培育发展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支持开展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十七)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全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大力推广有机肥替代、绿肥种植、测土配方施肥,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健全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机具回收处理体系。推动新生产农机排放标准升级。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持续实施“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完成植树造林100万亩,加强森林经营管理,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持续实施水产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积极推动减碳增汇型农业技术研发应用,探索建立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强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管理。

  (十八)深化农业对台对外合作。高质量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加快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投资环境,推动闽台农业深度融合。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工程,密切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间农产品国际贸易和农业对外合作。深化闽茶海丝行等活动,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产业合作。强化菌草援外等农业技术国际合作。

【责任编辑:钟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