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设立古村落·古厝文化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
闽侯法院现场开展文物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福州新闻网6月2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谢星星 文/摄 通讯员 张鑫 陈建鋆)昨日,闽侯在昙石山特色历史文化街区设立“闽侯县古村落·古厝文化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这是闽侯为深入做好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而推出的创新举措。
灵秀闽侯素有“八闽首邑”之美誉,其五千多年历史的昙石山文化是福建古文化的摇篮和先秦闽族的发源地。全县现有不可移动文物47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4处,文物点389处。
记者了解到,根据文物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原则,闽侯全面实施县、乡(镇、街道)、村、管委会四级文物网络管理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说,闽侯对全县文物点实行挂牌管理,还对古厝、古祠等木构文物进行白蚁专项整治、电线套管改造、配备灭火器等。由于管理到位,没有发生文物安全事件。
“很多民间古厝由于未被列入文保单位,严格来讲,其建筑构件不能称之为文物,但仍具有很高的保护价值。”上述负责人说,同时,在保护文物工作中,有部分干部、村民文物保护红线意识还有待提高,普法宣传也需要进一步扩大。
对此,闽侯法院相关负责人说,他们将以设立“闽侯县古村落·古厝文化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为契机,联动各部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破坏古厝和文物案件,将生态保护和防范管控融为一体,加大普法宣传和依法惩处工作力度。“我们将定期派法官在示范点开展普法活动和法律咨询,切实推动古街区、古村落、古厝等人文生态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该负责人介绍,接下来,他们还将陆续把示范点推广到各乡镇。
昨日的活动,既是一场示范点揭牌活动,又是一场法治宣传活动,更是一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项行动。
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相关内容……当天,来自闽侯法院的法官们现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就古村落、古厝保护法律知识、生态保护的政策规定等进行普法讲解。“此次在建设中的历史文化街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是立足闽侯古村落、古厝保护情况,融合生态人文环境保护的一次大型法治宣传活动,旨在维护历史文化街区古厝文物安全和环境公共利益,增强群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更好地增强文化自信、弘扬优秀文化,传承中华文明。”闽侯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我们倡议,争当历史文化建设者,坚持保护为主,严格遵循古建古厝保护管理规划,不随意更改破坏……”昨日,闽侯县还向社会发出倡议,动员全县干部、群众积极加入到文物保护行动中来。
“每年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我们都开展闽侯古建筑、古桥梁等图片展以及闽侯文物评话宣讲等活动。”闽侯县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宣传与展示,越来越多文物“活”起来、走进社区和民众,全县文物保护氛围日益浓厚。据介绍,目前闽侯全县已有文物管理保护志愿者213名。
闽侯县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闽侯将继续将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的科学理念融入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将文化资源优势进一步转化为发展优势,为文化强县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文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