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
“经过调查核实,决定给予赵某党内警告处分,并督促中标单位及时补交履约保证金。”近日,闽侯县纪委监委专项督查组在跟进督查时,该县上街镇纪委书记介绍道。此前,专项督查组发现时任上街镇沙堤村委会主任赵某在中标单位拖欠30万元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仍与该公司签订综合大楼租赁合同,造成不良影响。
该案件的查处是闽侯县纪委监委聚焦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一个缩影。闽侯县纪委监委针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通过查阅账目、实地检查、公开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全县“三资”情况调查进行摸底,抓住关键要害,精准靶向施策。截至目前,已办理涉及“三资”类违纪违法案件5件,立案查处13人,约谈镇、村党员干部10余人。
驻闽侯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结合“点题整治”深入一线了解“三资”规范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闽侯县纪委监委建立与职能部门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实行周报告、月分析制度,梳理出问题合同、拖欠租金、侵占资产资源、资金(财务)管理不到位等重、难点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要求乡镇纪委及时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同时,抽调财政、审计、农业等职能部门精干力量提供业务支撑,完善协作配合、会商联动、定期例会、监督台账管理等工作制度,厘清各方职责,联动协作推进提级监督工作。
自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全县全面核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逐村建立问题清单,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发现问题合同385份,目前已整改383份,其中,修订经济合同41份、新增租金194.09万元,收回资金257宗、金额1679.40万元,收回土地等资源性资产33宗、41.295亩。
闽侯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南通花卉种植基地向农户了解相关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
如何更好地规范权力运行,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强化智慧监督是关键一环。闽侯县纪委监委依托多媒体网络数字化平台全面推行“互联网+”阳光村务监督制度,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在原有“闽侯县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系统”中增加“资产管理”“资源管理”“合同管理”等三大管理模块,将全县279个村集体的资源资产和经济承包合同全面纳入平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