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点赞的这件事,福州有新举措
5部门印发实施意见,6月底前,全面建立农村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福州晚报记者 李锦清
近年福州不断强化农村建筑风貌和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控,助力乡村振兴,为广大村民筑起“稳稳的幸福”。
就在24日,《人民日报》刊登题为《老陈建房记》的报道,通过福清市高山镇玉楼村65岁村民陈枝兴建新房的经历,为福州高标准推进农房整治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住房条件点赞。
为守护这份“稳稳的幸福”,福州市又有了新举措。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为强化日常管控,确保农房建设安全,日前福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将全面实行市农房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压紧压实参建单位各方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及行业主管部门责任。6月底前,福州市全面建立“全覆盖巡查、常态化监管”的农村建房(包含新改扩建村民住宅和非住宅)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全市推广使用
在建农房APP监管平台
报道点击:陈枝兴准备旧房新建,向村里提出申请,村土地协管员薛来贞上门,和老陈仔细沟通建房流程,并核查老陈建房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村庄用地规划等建设要求。资格审查通过后,村里召开村两委会议审议,审议结果在村委楼公示15个工作日后,所有材料提交高山镇政府审批,一个月后动工启动建设。每隔几天,老陈会在工地上碰见前来巡查的镇村干部,帮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主体结构完工后,镇里还请来专业团队,开展竣工验收。老陈的房屋通过验收后,政府将其纳入福清市房屋结构安全监管。
部门解读:“老陈提出建房申请后,从村土地协管员上门到场核查,到施工阶段镇村干部介入巡查,再到竣工阶段镇村干部组织团队开展验收,可以看到五级网格化巡查机制和‘四到场’机制,正在玉楼村得到很好的落实。”市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实施上述两个机制,对农村房屋建设进行前、中、后全程监管,有力遏制新增“两违”,强化农村建筑风貌管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据了解,五级网格化巡查按县级政府巡查总负责人、乡镇巡查第一责任人、乡镇巡查具体负责人、行政村日常巡查现场负责人、巡查“哨兵”等,各司其职;“四到场”指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施工关键节点巡查到场及村民住宅竣工验收到场。
上述负责人介绍,福州新实施的意见由市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与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指出,为建立起农村建房安全管理信息化快速发现报告处置机制,在福州市“两轮”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开发的信息平台基础上,一个市县一体的在建农房APP监管平台基本研发完成,将在全市推广使用,让网格员巡查、“四到场”检查和举报发现问题实现快速处置、永久留痕。
与此同时,农村建房安全管理将纳入县(市)区年度政府绩效考核范围。目前,福州市已成立5个督导组,对10个县(市)区和高新区的农村建房安全管理工作严格督导考核,强化追责问责,确保农村房屋建设安全有人管、管得住。
分类规范处置
提高建房安全可靠度
报道点击:建房时,老陈请来了专业工匠郑师傅。虽然从事房屋建设30多年,但在几个月前,郑师傅又重新走进了课堂,参加市里组织的乡村工匠培训,掌握了更安全、规范的农村房屋建设技术要求和理念。学完一期培训班的课程,他还领到了工匠培训证。最终,因为质量、安全各方面达标,老陈的新建房被评定为最高等级A档。
部门解读:“抓农村房屋建设质量管控,像郑师傅这样的乡村工匠,是我市近年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的一个缩影。”市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共培训农村建筑工匠2373人次,有力提升了农村建筑工匠的技术和理念,打造一支更过硬的乡村工匠队伍,为广大村民建更多好房。
上述负责人表示,这次新实施的意见还将通过建立分类规范处置机制,对农村建房按村民自建住宅、非住宅类农村公共建筑进行分类管理。
村民自建住宅为3层及以下的,建房户应选用农村建房标准通用图,并委托有农房施工管理经验的“工匠带头人”建设管理。施工中,要严格按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施工。山区县(市)区应逐步淘汰竹外脚手架、木支撑模板,沿海县(市)区推行钢脚手架和钢管支撑,提高建房安全可靠度。
3层以上村民自建住宅、集中统建住宅和农村公共建筑,应由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并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禁止使用竹外脚手架、木支撑模板。按工程项目在限额以下或以上,以及是否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情况,由乡镇(街道)或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做好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督。
对既有房屋改扩建(加层)、影响主体结构安全的装修工程,须经规划审批,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到岗履职,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由乡镇(街道)或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做好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