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农村建房安全有“哨兵”
“上个月,尽管我们的进乡巡查因为疫情暂停,但村一级的‘哨兵’仍然在工作。”近日,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郑卫东告诉记者。
郑卫东口中的“哨兵”,是福清在农村在建房屋安全管理领域探索建立的一套巡查机制。“哨兵”巡查队伍,由镇街主要领导、包片镇街干部、村主干、包点村干部分别担任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网格员。他们的任务,是对农村“两违”进行巡查、反馈、整治,并在机制上形成闭环,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今年7月以来,我省全面开展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并同步研究长效监管机制。近日,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重点提出6条措施,并明确农村建房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监管要点。
记者了解到,我省已基本建立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制度体系,但仍存在县乡责任落实不到位、督查问责不严不实、项目监管脱节、一线管理能力低和施工操作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为此,《通知》明确了“全覆盖巡查、常态化监管”的农村建房安全管理机制要求。要求县级2个月内配齐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建立“市级督导、县级主体、乡镇处置、村级哨兵”的长效机制,并明确市、县、乡、村四级职责。
我省不少地方已经建立起常态机制,在农村在建房屋安全管理中形成了一批典型做法,其中福清市的做法得到了省住建部门的认可和推广。
以往,监管农村“两违”的人员常处于“失声”状态。个别镇街“两违”工作无人愿意接管,出现了末位负责甚至抽签决定谁分管的现象。出现这种状况,一是因为一线监管网格员与违建者非亲即友,容易纵容“两违”;二是传统的卫片核查制度发现问题不够及时,发现时“违建”已经造成,要想拆除、整改,阻力极大。
为了打造一支执行力强的“哨兵”队伍,福清在镇街构建“两违铁三角”监管和追责机制。据介绍,“铁三角”明确了由镇街包片领导作为巡查发现具体负责人、党委副书记作为查处拆除具体负责人、镇街人大主席(主任)作为监督验收具体负责人的责任共同体,形成“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有效杜绝“两违”人情风。
“公利不得私占,法规不容私情。我们设置‘前哨部队’‘攻坚队长’‘督查队长’,就是为了互相助力,既有‘减压阀’,又有‘增压泵’,通过有力的监督行动,彰显政府决心。”郑卫东表示,通过几年运行,福清实现了“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治”的农村治违新局面。
今年5月,福清市高山镇某村的“哨兵”在巡查中发现,在位于规划小区的一块房地产出让地上,某项目在建设时超层超高,且没有按图纸施工。“我们核实现场后,马上扣下施工牌,责令户主整改。”高山镇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多次约谈动员建房户,说服建房户自行拆除整改。目前,该违建部分已全部被拆除。
“哨兵”如何擦亮眼睛?福清建立了天上巡、地上查、网上管的“三维”管控机制,高频度、多形式、全覆盖督查,将全市审批挂牌、违建巡查和处置情况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农村建房,从建房审批到挂牌施工再到竣工下架,我们实现了全过程监管。”福清市高山镇玉楼村党支部书记林文辉表示,村土地管理员和镇职能部门、工作片一起把好基础放样关、基础核样关,和工作片、执法队伍一起巡查建房户是否挂图施工、安全施工。村土地管理员按照三天一巡的标准,重点巡查基槽验线、地基浇筑、安拆模板、楼层浇筑等关键环节是否规范施工,现场拍照上传至美丽福清App,确保依图建设,发现违建及时处置。
市级督查、县级主体、乡镇处置、村级“哨兵”,福清的“两违”综合治理联动机制已经显出成效。作为我省较早深入开展农村在建房屋安全管理的县市之一,2016年以来,福清市共审批村镇个人住宅20985宗,拆除违建6093宗,腾出土地1277.71万平方米。
(记者 游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