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十大行动” 重点工作任务实现“双过半”
29日上午,福建省“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场)举行。发布会上,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书荣表示,“三农”工作重心已经历史性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今年以来,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十大行动”,全力推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实现“双过半”。
科学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体系。乡村要振兴,规划需先行。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留白、留绿、留旧、留文、留魂”“五留”规划理念,制定了《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坚持“城乡融合、一体设计、多规合一”要求,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全省所有建制村按集聚提升中心类、转型融合城郊类、保护开发特色类、搬迁撤并衰退类4种类型,有序推进乡村建设,确保振兴后的乡村要“像乡村”“是乡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四个不摘”,全面落实五年过渡期要求。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农户申请2325户,逐户核实认定,并分层分类进行帮扶。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每月组织开展专项筛查,每季度研判分析,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落实搬迁户发展生产和稳岗就业政策,加强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确保搬迁户有效融入社区生活。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促进其发挥应有作用和效益。
乡村要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我省坚持全产业链发展路径,大力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推动产业集聚提升,创建5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37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深化农业绿色发展,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茶产业绿色发展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健全秸秆、农膜和农药肥料包装物回收利用体系,化肥农药持续减量,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1%,绿色农业走在全国前列。加快农业三产融合发展,上半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028亿元、比增4.8%,全省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974亿元、比增11%,农产品网络销售额234亿元、比增18%,规模以上休闲农业经营主体4000多家、上半年接待游客3000多万人次。全方位开展“生态福建·绿色农业”宣传推介,“福”字号福建绿色优质农产品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扩大。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断提升,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支撑。
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是乡村振兴的主要目标。我省将居住、交通、水环境、风貌、管理品质和样板工程等6类19项重点建设任务逐项明确量化指标,生成项目清单,细化到县(市、区),并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加强工作调度,坚持每月一调度,对各市、县(区)进行排名通报。强化督促检查,运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互联网+督查”平台,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共办理投诉举报398件;督促各地对国家组织的检查和省政府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压茬推进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农村建设品质提升现场推进会,推动各项工作落深落实落细。八闽乡村不断焕发新颜,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大增强。(记者 冯川叶 实习生 金语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