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应把握好“八个统筹”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事关乡村振兴,事关全面小康,事关广大农民群众根本福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又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牵扯部门多的系统工程,在推进工作中,应着重把握好“八个统筹”,统筹考虑区域间平衡。
近两年,我国大部分村庄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区域间不平衡仍较为普遍,既有大区域间的不平衡,如东部优于西部,南部优于北部,也有小区域间的不平衡,如有的地区集中整合资金、资源,形成产业优势等,产生虹吸效应,扩大了区域间差距。区域不平衡问题影响了整治工作的质量,应予以重视和解决。
一是要加强政策引导,缩小区域差距。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在制定政策、资金投入、项目安排等方面适度向薄弱地区倾斜。省域内避免打造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应由局部到整体、由示范到全面压茬推进各项工作。
二是要推广成功经验,形成后发优势。薄弱地区要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强顶层设计、谋划整治路径、引进先进技术,实现弯道超车。
统筹考虑城乡间发展
近年来,我国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相对城市来说还比较滞后,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因此要统筹推进城市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要打破城乡分治的制度藩篱,有条件的城镇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应向农村延伸,加大资金投入,解决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滞后和“最后一公里”等问题。
二是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整治工作,考虑城乡的差异性,围绕农村居民的真实需求,出台实施更精准的举措,不追求步调一致,但要为未来发展留足空间,把农村建得像农村。
统筹考虑农业农村生产生活间关系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是一个可持续的循环系统,要将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结合起来,通过农业生产化解农村生活中的问题,通过农村生活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一是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农村的问题要在农村解决,垃圾不出村、污水村内治,以畜禽、厕所粪污等资源化利用为重点,以农牧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推进资源就地就近利用。
二是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绿色生态产业紧密结合,积极打造新兴绿色生态业态,推出乡村特色品牌,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实现农民增收与环境改善的互促互赢。
统筹考虑政府、市场、农民主体间联系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多方主体参与,应该充分调动政府、市场和农民群众积极性。
一是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统筹协调、宣传教育等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运行资金,引导支持社会资本投入。
二是要发挥市场带动作用,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吸引市场主体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通过产业发展提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水平。
三是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充分利用本土人才搞建设,形成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的局面。
统筹考虑部门间协作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诸多领域,但部门制定的政策往往针对自己领域,对其他领域考虑不够充分,只有各部门形成合力,才能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是要建立部门议事协调机制,各级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制,对各自优势加以整合,对力度节奏加以协调,提高政策效应和实际效能。
二是要建立部门考核机制,探索建立由各级农办牵头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门考核机制,将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转化为考核清单,压实部门责任。
三是要统筹部门资金投入,明确投入重点和投资时序,有计划推进建设工作。
统筹抓好多种要素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人力、物力、财力、技术、产业、市场等多种要素,需要有一盘棋的系统思维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从而形成强大的推进力量。
一是要用好社会资本,探索适宜合规的市场化运营模式,设计公益产品,打好“乡情牌”,吸引社会企业、先富群体等投身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二是要搞好技术研发,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研究创新列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大科技研发、集成示范、推广应用等力度。
三是要统好信息资源,整合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大数据,建立全国农村人居环境监测体系,开展质量普查等。
四是要抓好人才队伍,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开展人员互访,加快培养专业技能人才队伍,探索开展职业资格认定等。
统筹考虑各项重点任务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重点任务逐步推开,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存在盲目建设、无序建设、重复建设等问题。要明确工作重点,把握工作节奏,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要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坚持“无规划不建设”原则,编制系列规划,推动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互衔接,逐步实行多规合一。
二是要明确重点任务优先序,坚持先易后难,从老百姓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形成整治“菜单”,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充分讨论后,因地制宜开展。
三是要集成多种技术模式,开展综合试验示范区建设,集成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领域适用技术和产品,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样板。
统筹考虑农村社会事业融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农村社会事业的重要基础和有力支撑,通过人居环境的改善,基础设施变全了,乡村产业变多了,社会保障变强了,农村环境变美了,农民生活变好了,最终实现农村外在美与内在美、广泛美与持续美的统一。
一是要与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相融合,实践证明,各地通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基层组织得到了锻炼、强化和提升,要继续深入践行群众路线,进一步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加大推进力度。
二是要与传统农村文化保护相融合,加大对传统村落民居、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挖掘乡村历史和文化积淀,提升农村建筑风貌,让村庄建设“形神兼备”。
三是要与乡风文明传承相融合,注重传承和融入良好家风、家训等文化内容,丰富乡土文化内涵,推动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让共建共治共享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