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以“美丽长乐”大行动为抓手 系统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019年12月起,长乐区发动全区18个乡镇256个村居,按照部署整治、巩固提升、常态管理三个阶段,全面开展“美丽长乐”大行动。重点围绕“拆、整、清、绿、护”五个专项,实施“整洁长乐”“绿色长乐”“人文长乐”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保障
1.高位推动,树立导向。“一把手”亲自抓,成立“美丽长乐”大行动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正副组长,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经常性深入调研指导,定期召开常委会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协调具体问题。传导压实责任,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定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具体分管,确保工作有人抓、责任有落实。
2.整合机构,发挥联动。专班负责推进,由区委一名常委总牵头,整合现有的乡村振兴办、人居办、美丽乡村办、美丽长乐办四个办公室职能,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各项工作,既各有侧重,又充分协作。做好三方联动,建立区直部门、乡镇(街道)、村(居)三方联动机制,包乡镇(街道)领导和挂钩部门严格落实督促指导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资金以及技术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要素保障,强化支撑。加大财政支持,下拨1个区级示范村60万元、18个镇级示范村各20万元,作为先期启动资金。对拆除10平方米以上、高度2.2米以上完整结构搭建的,由区财政再给予镇街3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助。落实奖励政策,对示范村考评前6名分别给予10—30万元不等奖励,对乡镇考评排名靠前的给予80—120万元不等奖励。
二、创新工作方法
1.分步推进,以点带面。时间上,不搞“一拥而上”分三个阶段推进,即部署整治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3月)、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4月—5月)、常态管理阶段(2020年6月之后)。空间上,不搞“齐头并进”,选择19个村作为示范创建村(1个区级、18个镇级),为全区提供样本和经验,实现示范带动,以点带面。
2.挂图作战,督导到位。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突出问题(重点是拆除乱搭乱盖),由区美丽长乐办采集拍照留档,形成问题清单,明确工作任务,要求乡镇(街道)对照整改。每周通报情况,并列入当月综合考评。部署整治阶段,采集问题4324个,整改4232个,整改率97.87%。精准精细指导,加强对示范村和重点村、薄弱村的督导,特别是对创建效果不明显的村,进行单兵教练指导,督促指导迎头赶上。
3.因地制宜,体现特色。规划先行,综合考虑村庄地理位置、风土人情、自然风貌、产业发展等特点,完善村庄建设规划,避免乡村建设偏离轨道。重点是保护好村落格局、历史文化、整体环境,为今后发展预留空间。比如,首占镇黄李村拆除旧铁皮屋,新建休憩长廊,铺设田园步道,依托洞江湖,打造公共绿地,展现出一幅山水田园风光画。打造特色,不照搬照抄城市做法,不追求“高大上”、不搞“一刀切”。建设过程中,就地取材,注重运用乡土环保材料元素,如鹅卵石、条石、青砖、瓦片等,尽量做到自然生态,留住乡村风貌、传统韵味,让乡村“是农村、像农村”。比如,潭头镇文石村利用本村的石头,打造花圃菜园、景观小节点;罗联乡顶头村收集废弃石磨、酒槽、水缸,打造民俗广场。
三、激发内生动力
1.交流互动,比学赶超争先进。及时总结经验,编制《美丽长乐大行动建设导则》,总结提炼建设过程中经验做法和技术规范,并强化培训,为干部群众提供“身边的指导”。开展学习交流,组织各乡镇(街道)有关负责同志赴东湖湿地公园和滨海新城体育公园、周边县(市)区创建成效较好的示范村观摩学习,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比学赶超,共同促进。
2.强化考评,调动干部积极性。健全考评机制,将工作清单落实、示范村创建、普通村创建等纳入考评内容,并量化成创建分数。强化结果运用,依据考评结果,对工作成效明显乡镇(街道),予以通报表扬,对其表现突出的干部强化一线考核成果运用;对工作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的干部予以问责。
3.鼓浓氛围,调动群众积极性。拓宽宣传渠道,发挥全媒体联动优势,开辟“美丽长乐大行动”“走进示范村”等专栏,并通过抖音、微视频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注重宣传效果,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美丽长乐”大行动。比如,古槐镇龙田村3名乡贤将宅基地打造成公共休闲场所;鹤上镇动员乡贤捐资,共筹措美丽长乐建设资金11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