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制止抛荒撂荒!屡犯将被记录不良信用

2020-04-14 18:31:05  来源:福州乡村振兴微信

  坚决制止抛荒撂荒

  4月10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制止耕地抛荒撂荒的通知》文件,切实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利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农村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工作目标

  坚持“宜农则农、宜经则经”的原则,确保2020年底前实现水稻生产功能区全面复耕复种的目标。

  整治措施

  2020年10月1日前:

  1.抛荒撂荒一年以上的,村集体依法依规追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按承包合同收缴违约金;

  2.连续抛荒撂荒二年的,村集体依法依规收回承包权或经营权,并组织流转或代耕代种;

  3.连续抛荒撂荒三年以上的,村集体逐级上报至市级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将承包方代表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不良信用记录。

  奖惩机制

  2020年10月1日后:

  1.村辖区内抛荒撂荒累计面积5亩以上的,给予村集体黄牌警告,并对乡镇(街道)包村干部和村主干给予问责;

  2.乡镇(街道)辖区内抛荒撂荒累计面积30亩以上的,给予乡镇(街道)红牌警告,并对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问责;

  3.各县(市)区完成任务前三名的乡镇(街道),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

  4.对按期完成任务的村集体,收缴的违约金全额划归村集体作为工作经费。

【责任编辑:钟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