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近日,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公布如下: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重农强农的战略决策,党的“三农”政策得到亿万农民衷心拥护。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了总体部署。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作出全面安排,进一步明确了福州市“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2035年远景目标。
“十三五”时期,福州市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高质量打好脱贫攻坚战,现行标准下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和贫困县全部摘帽;粮食生产保持稳定,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七大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突破2000亿元,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持续稳居全省首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8%,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农村改革持续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任务全面完成;乡村振兴开局良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全面完成,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不断夯实,乡村治理机制持续完善,农村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目标,广大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对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意义重大。当前,福州市农业农村发展环境既迎来良好机遇,又面临多重风险挑战。从机遇发展看,党中央及省委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成为全党的共识,为“三农”工作的持续推进提供了强大的动力;福州特有的“多区叠加”和“三个福州”优势,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和无限可能;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为农业农村转型升级提供了强大动力;农业农村各项改革全面展开,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了活力源泉。从风险挑战看,资源环境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约束趋紧,种植业、渔业、畜牧业等产业发展空间受限,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特色农业产业链有待延伸,农村人才短缺,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健全,城乡发展差距仍然较大,等等,都对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一项重大任务,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同步推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突出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力打造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更大贡献。
2.目标任务。2021年,启动实施“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相关规划,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3.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深入推进农村改革重点任务,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新培育乡村振兴中高级版试点村60个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1条以上乡村振兴精品线路,初步形成“串点连线成片”的工作格局。
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基础更加稳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相对稳定。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落实闽宁对口协作的帮扶任务。
4.完善返贫预警监测和帮扶机制。将省“一键报贫”系统和福州市农村困难边缘群众动态排查相结合,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持续跟踪已脱贫户和边缘对象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及时将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纳入监测范围,按户造册、单列管理。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优先安排帮扶资金予以重点扶持,强化临时救助和保障兜底,多措并举防止致贫返贫。
5.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发展产业、参与就业。将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扶持获得稳定收入的农村脱贫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城乡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的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就地就业。进一步规范管理公益岗位,促进弱劳力、半劳力等家庭就地就近解决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制定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救助帮扶政策,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将符合支出型低收入家庭入保条件的群体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将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完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动态跟踪掌握脱贫群众参保信息、社保待遇,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6.提升已脱贫地区和人口内生发展能力。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以脱贫县为单位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持续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做大做强,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深化拓展消费帮扶,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加快脱贫地区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区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继续优先支持脱贫县。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加大对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坚持扶贫扶智、扶志,加强技能培训、劳务对接,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加强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
三、稳固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全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
7.切实保障粮食安全。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稳定完善扶持粮食生产政策举措,强化种粮农民补贴,让种粮有利可图。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2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45万吨以上,新建高标准农田11万亩。强化粮食功能区管护和建设,推广超级稻品种20万亩,巩固提升粮食产能。提升粮食储备加工能力,积极推动中储粮备库建设,实施粮食仓储设施功能提升改造工程,改造建设一批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和应急加工企业,构建保障有力的“产购储加销”体系。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8.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全面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新改扩建、提升一批现代标准化规模猪场,确保生猪存栏108万头、生猪出栏195万头。大力发展家禽产业,加快永泰县金蛋工程、闽清县梅林蛋鸡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行“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活禽定点屠宰管理模式,完成县级家禽定点屠宰厂选址工作。加快建设海洋牧场、海上粮仓,扎实推进“百台万吨”深远海养殖项目建设,力争水产品产量增长4%。继续推动市级直控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新建短期叶类菜基地1000亩以上,落实10.8万头生猪活体储备任务。打造以琅岐为中心,闽侯、闽清、永泰等多地区的果蔬生产供给基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确保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7.5%以上。
9.加快推进种业创新。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支持企业参与地方特色优良品种资源保护。培育种子企业育繁推一体化建设,支持和鼓励种子企业与学研合作,联合攻关开展商业化育种,选育有自主品种权的新品种。实施农作物新品种示范推广工程,通过发布主导品种、开展良种引种展示和示范,加大新品种宣传和推广力度。加快主要农作物品种更新,开展优质绿色水稻、优质专用“两薯”、特色蔬菜、食用菌、水产种苗、林木花卉等育种攻关与产业化开发,重点支持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连江官坞绿鲍等新品种保种与优质鲍苗培育以及农垦集团高产蛋鸡良种繁育与产业化项目工程建设。支持本地特色优质品种研发和保护,加强福州金鱼、福清山羊、福建黄兔、长乐灰鹅和闽清毛脚鸡等地方特色品种保种选育工作。不断提高品种优良化率,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
10.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各项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农村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加强和改进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健全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监管机制,配合做好耕地保护督察,加强执法监督。
11.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完善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建设15个以上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培育200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加大农机装备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农机作业补贴,推进主要农作物全面全程机械化,确保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0%。发展智慧农业,新增一批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省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和示范点、市级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支持深远海海工装备养殖平台研发制造和推广使用,构建以深远海养殖平台为核心的新型海洋渔业生产模式。开展乡村振兴气象服务示范试点建设。
12.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深入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化肥、农药使用量均同比减少2%。全面完成国家级和省级畜牧重点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力争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3%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农膜回收处置行动,确保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超90%、农膜回收率超80%,逐步试验推广可降解生物地膜。巩固永泰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工作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绿色发展技术路径与运行机制。加强海上综合整治,推进环保型塑胶渔排、标准化池塘、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等渔业设施建设,健全垃圾源头治理、分类减量化及“海上环卫”等机制。持续发展生态农业,推广稻渔综合种养、牧—沼—果(茶、菜、菌)等循环生态农业模式,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体系。
13.健全农业防灾减灾体系。统筹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发展。全面落实非洲猪瘟防控措施,组织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深化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强化松材线虫病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加快推进“一闸三线”、罗源霍口水库、“高水高排”等79项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年底前完成霍口水库大坝浇筑,实现“一闸三线”长乐、闽侯段通水、“高水高排”北线贯通。实施福清市东瀚、连江县黄岐半岛海域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加快推动连江晓澳等34个渔港建设。强化“农业气象物联网+VR/AR”技术,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预警水平和防灾减灾效益。加大水土流失监测和防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万亩。
四、推动特色产业深度融合,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14.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聚区。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一产“双百双千”增产增效行动,做大做强水产、畜牧、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花卉竹木七大特色产业,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力争七大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达2080亿元以上。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种养基地,重点推进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园、金鱼产业园建设,新建果蔬菌等设施农业2000亩以上、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个。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县域统筹、镇域集聚、镇村联动,持续推动4个全国农业产业强镇和17个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新培育“一村一品”示范村镇40个、全国农业产业强镇1个,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优势产业集群创建,逐步形成点线面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15.支持品牌农业发展。深入推进品牌强农,新增“三品一标”认证登记产品22个,进一步提升福州茉莉花茶、橄榄、福橘、鲍鱼、金鱼、绣球菌等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新评定福州知名农业品牌10个以上,力争新增省级著名农业品牌2个以上。大力推广“稻花香”大米、“茉莉花”面粉、“榕香”食用油、“禾盛粮油”等福州粮油著名品牌,挖掘“老字号”粮油产品。坚持高端化、上档次理念,办好第二届中国(福建)食用菌博览会和第十三届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组织开展农民丰收节、福州橄榄节等特色节庆活动。
16.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持续推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休闲一体化发展,试点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以县为单位积极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优化县域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布局,新建20个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引导加工产能向农产品主产区、优势区和物流节点集聚。以建设现代物流城为抓手,依托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加强宏东水产品交易中心、元洪国际食品园与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的联动发展,加快建设以水产品为核心,覆盖捕捞、加工、市场流通全链条的特色冷链物流设施体系。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扶持建设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福建省金牌旅游村,推进优山茶果场茶旅康养、永泰大湖国家森林特色小镇、10个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和试点单位建设,新培育5个市级及以上休闲农业示范点、5个市级及以上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打造3个省级以上美丽休闲乡村。
17.深化对台对外农业合作交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两岸农业资源要素深度对接,推动福清国家级台创园升级发展和永泰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保持对台农业合作交流领先优势。鼓励举办台湾高校学生农业教学实践活动,密切两岸基层交流交往。持续开展海峡两岸增殖放流活动。深化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农业合作,加快建设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推动核心区母港一期项目开工建设,力争年内完成核心区疏港路(启航大道)建设。培育壮大远洋渔业龙头企业,建设现代化远洋渔业船队,积极探索开发利用南极磷虾等极地渔业资源,推进境外渔业基地建设,支持中毛(宏东)海洋经济合作园与恒水马来西亚彭亨州养殖基地等大型境外项目建设。
18.积极扩大农村消费。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快推进福州滨海直播互联网产业基地(长乐东湖)建设,提升永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水平。加强到村物流站点建设,完善“电商富农”产销机制。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等延伸乡村物流服务网络,继续推进永泰县邮政三级物流网络试点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支持发展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充分发挥益农信息社作用,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服务。进一步完善农村商业网点规划建设,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求。
五、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
19.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全面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促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积极推进扩权强镇,打造一批连接城市和农村的重点镇,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分类布局,出台传统村落型村庄规划编制指南,分类编制村庄规划,集聚提升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村庄应加快规划编制,城郊融合类的村庄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搬迁撤并类的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规划。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控要求进行建设。坚持“留白、留绿、留旧、留文、留魂”的规划理念,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加强乡村风貌整体管控,防止盲目大拆大建,防止乡村景观城市化。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
20.推动城乡基础设施高水平互联互通。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加快推进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和通20户以上自然村硬化路建设,加强农村公路与高速公路、国省干线衔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末端节点。加快农村路网提档升级,重点实施县道“四晋三”、乡道“单改双”工程。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全面实施路长制,开档案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启动连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加快闽清县、福清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县建设,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2%、集中供水率达97%。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完善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管机制。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开展8个乡村电气化试点。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扩大城乡燃气管网覆盖面。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农村千兆光网、5G网络、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平台一期工程建设,深入推广“一码通行”应用,推动e福州平台便民服务向县、乡、村延伸。
21.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加大乡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力争2021年普惠率达85%;继续推动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工作,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建设,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县域医疗卫生分中心,力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全覆盖、村卫生所业务用房达标率95%以上。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民间艺术、乡土文化发展,优化提升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全市建成1000个升级版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持续推动农村数字IP广播建设,提升改造3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新改建250条健身路径。提升改造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和互助性养老,建设3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升农村幸福院运营质量水平。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逐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质量。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
22.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重点推进农村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等任务。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将村镇公厕管理纳入城乡环卫市场化保洁项目进行统一管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工作,加快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形成县区生活垃圾处理闭环。实施永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建设,完成30个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新建乡镇生活污水管网100公里。强化河湖长制,实施溪源溪、太城溪、西溪—虎溪等小流域综合治理,推动流域水质、河道“四乱”等突出问题有效治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推进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221个,力争主要流域优良水质比例达90%以上。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整治提升既有存量裸房10000栋,探索建立健全新建房规划保证金制度等长效机制,逐步改善乡村建筑风貌水平。推行林长制,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违法行为。加强闽江沿线规划管控,保护闽江河口等重要湿地生态。开展“三沿一环”景观带建设,推动罗源湾、福清湾、兴化湾、闽江河口红树林带建设,植树造林面积6万亩、森林抚育面积20万亩。加快建设高品质森林城市,全力推动国家森林县城、省森林城镇、省森林村庄创建工作。继续实施“村植千树”绿化行动,推动600个村种植各类果树、乡土树、珍贵绿化景观树60万株以上。梯次推进绿盈乡村建设,绿盈乡村占比达70%以上。
23.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训高素质农民达15500人次。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快农村职业教育和信息化发展,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实施乡镇基层人才成长计划,全面落实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选调生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引导和鼓励大学生扎根基层、施展才华。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一批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星创天地和示范点建设。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稳定和发展全科医生队伍,夯实农村基层医疗卫生网底。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多元解决师资短缺问题。优化考评机制,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保障乡村教师待遇。畅通乡村基层人才向上流动渠道,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培养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农业科研优秀创新团队。
24.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强村党组织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推行“中心村党委”模式,形成区域化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农村基层联动力量,涉及农村基层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加强村委会规范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推行村委会与警务室合署办公。开展晋安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等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完善村规民约,建设乡贤参事会,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开展村级事务议事协商,引导农民发挥乡村治理主体作用。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继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落实一村一辅警(警务助理)要求,全面推行社区(驻村)民警兼任村(居)委员会班子成员制度。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推行“信访评理室”,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乡村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常态化开展农村治安清查整治,推进乡村“雪亮工程”建设,实现行政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全覆盖。加强农村关键部位及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制止非法宗教活动,防范邪教向农村渗透,防止封建迷信蔓延。
六、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25.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建立健全农村承包地日常管理服务机制,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控,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
26.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序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加快推进晋安秀山村、仓山首山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落地。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化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审批实施程序、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分配机制。
27.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改革成果,建立健全股权证书管理制度、台账管理制度、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制度,探索制定股份有偿退出、继承的具体办法。各县(市)区要制定出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继续推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商品林赎买新模式。支持市农垦集团五里亭茶叶市场升级转型,实施江洋农场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试点建设。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
28.创新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等政策措施,重点推进宏东渔业加工和冷链、仙芝楼高品质灵芝全产业链综合开发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扶优扶强324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实施家庭农场提升行动,整县推进家庭农场试点建设,提高家庭农场管理水平,到2025年培育家庭农场县级以上示范场400家。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行动,全覆盖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创建,到2025年培育农民合作社县级以上示范社300家。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以基层供销社为依托,建设乡镇惠农服务中心,完善为农服务网络体系。配套完善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社会化服务,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29.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县域金融机构发展,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合理增加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的中长期信贷供给。用好用足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落实直达“三农”主体的货币政策,提高市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三农”信用贷款占比。创新面向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金融产品,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支持发展林业信贷产品,推进“邮林贷”等涉林贷款增量拓面,推进闽清县林业金融一站式服务试点建设。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府基础风险金”政策,努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押融资困难。加快完善农村信用信息体系,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稳步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和特色农业保险,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发挥“保险+期货”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七、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
30.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共福建省委印发〈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委发〔2020〕9号),健全省委统一领导、市县推进落实、乡村组织实施、部门合力共为、责任层层压实的农村工作推进机制。市、县级党委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县委书记要将主要精力放在抓农村工作上,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查等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中去。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和下派干部驻村制度,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做好挂钩帮扶与指导服务工作。开展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抓乡村振兴能力提升轮训。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领导,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加强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强化人才服务乡村激励约束。
31.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进行备案。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设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专项小组或工作专班,建立落实台账,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每年分解“三农”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强市、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增强力量,充分发挥各项工作职能。
32.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推进村“两委”班子整体优化提升,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增强班子战斗力。与村级组织换届同步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议事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提升农村事务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开展村级巡察,加强村干部审计监督,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加大在优秀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激励关怀,稳步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时给予政策倾斜。
33.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加大移风易俗推进力度,持续发挥“五会”作用,继续开展移风易俗“五进”宣传活动,治理农村不良风气,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推行婚丧礼仪改革,努力革除陈规陋习,净化社会风气。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推广地方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开展“农民文化周”系列活动、世遗大会配套活动,办好农事节庆活动,赋予农耕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打造本土农村文化品牌。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34.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地方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至2022年统筹整合各类支持乡村振兴资金不少于100亿元。发挥财政投入的引领作用,支持各地探索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源投向“三农”。制定落实考核办法,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确保到“十四五”期末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提高到50%以上。用好用足中央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的政策。加快组建乡村振兴集团,发挥城投集团等国企作用,统筹资金等资源支持乡村发展。用好用足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提高政策效能。
35.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落实对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县、乡党政领导干部;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县、乡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和政策先行先试的重要参考。创新完善督查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良好的作风推进乡村振兴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实落地。
(记者 陈敏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