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显著 农村垃圾治理率达100%
福州新闻网12月30日讯(记者 苏怡莲 文/摄)30日,记者从福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市农村无害化户用厕所普及率达99.32%,农村垃圾治理率达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91.42%;累计实施美丽乡村建设1792个,实现可实施行政村全覆盖。
据了解,福州紧紧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全力攻坚,全方位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大力实施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普及率均达90%以上,并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污水治理有效相衔接。合理优化公厕布局,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农村公厕,健全公厕日常管理长效机制,落实“一长两员”制度,将农村公厕纳入村庄日常保洁范围,累计新改建城乡公厕1244座,完成量全省第一,实现每个行政村有1座以上水冲式公厕。全市省级卫生乡镇比例达45.16%,超目标任务15.16个百分点。
推进农村垃圾治理行动。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离,加快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配备收集车辆和保洁员,加快建立完善日常保洁机制和节假日垃圾清运应急保障机制,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5有标准”行政村全覆盖。同时,在晋安前洋等9个行政村推行农村垃圾干湿分类试点,闽清等7个县(市)区实现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市场化运营乡镇全覆盖。
开展农村污水治理行动。目前,全市已完成155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15.61万户,建设村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500余套。同时,探索引进净化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三格式+人工湿地”等先进技术,不断提高尾水质量,实现达标排放。
推动农房规范试点行动。在保护历史建筑、特色建筑的前提下,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加强规划布局设计,引导农民合法建房,做到新建农房规范有序。同时,重点解决既有农房层数过高、体量过大、布局过密、裸房多、乱搭乱盖严重等问题,完成既有裸房整治约2.7万栋,农村建筑风貌得到有效管控,实现既有农房整治“镇镇有示范”,整体风貌水平稳步提升。
强化村容村貌提升行动。深化村庄房前屋后和杆线“蜘蛛网”整治,做到房前屋后扫清楚、拆清楚、摆清楚,做好“路边、水边、房边”环境治理,全市共清理村内沟渠3.48万公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13.06万吨。同时,推进村庄“四旁”绿化,结合本地实际,在全省率先实施“村植千树”绿化行动1366个村,新种植果树、乡土树种126万余株。
加快沿路沿江整治行动。在省“两高”沿线整治的基础上,结合沿江整治,统筹实施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和闽江沿线规划管控与整治提升工程,打造安全有序、整洁美观、富有地域特色的景观通道。
值得一提的是,福州三年来共统筹整合各类资金超50亿元,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力度,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发动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共同打造美丽宜居家园,三年来共发动群众主动参与102.5万人次,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