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措施!福州出台工作方案,培育这类龙头企业

2024-11-04 11:54:50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微信

到2025年,力争年销售收入(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50家以上,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措施,建立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措施!福州出台工作方案,培育这类龙头企业花农采收茉莉花。林双伟 摄

福州出台工作方案,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

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措施!福州出台工作方案,培育这类龙头企业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

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政规〔202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

关于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扶引大龙头、培育大集群、发展大产业”的战略部署,发挥龙头引领带动作用,全方位推动我市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措施!福州出台工作方案,培育这类龙头企业技术人员在实验室内观察新品种蔬菜的生长情况。林双伟 摄

培育对象

种养类企业年销售收入达2亿元以上,加工流通类企业年销售收入达10亿元以上,且“十四五”期间具有高成长潜力的特色农业龙头企业。

发展目标

1.企业产能实现跃升。到2025年,力争年销售收入(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50家以上,其中:150亿元以上企业1家以上、100亿元—150亿元企业3家以上、50亿元—100亿元企业8家以上、10亿元—50亿元企业40家以上。

2.企业质量实现提升。到2025年,力争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达15家以上,中国农业企业500强达10家以上,培育一批具有全国竞争力和行业话语权的企业。

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措施!福州出台工作方案,培育这类龙头企业空地一体化作业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林双伟 摄

重点任务

1.提升龙头引领作用。加强对企业的挂钩服务,切实帮助企业突破发展瓶颈;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推动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引导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依托区域特色产业,围绕生产经营特点,因地制宜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合作共赢。

2.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支持企业通过以商招商方式,加强上下游合作,实现生产加工、冷链运输、仓储销售等各环节相链接。支持企业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业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开展连锁经营、智能配送和电子商务等多样化营销。

3.强化金融信贷服务。进一步用好“政府基础风险金”,减轻企业贷款利息负担;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针对农业企业特点,积极开展金融创新,扩大农产品、水产品的担保物范围;支持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债券融资,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

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措施!福州出台工作方案,培育这类龙头企业稻田丰收。陈建信 摄

4.强化发展要素保障。加强人才支持,鼓励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培养业务骨干,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并享受我市人才引进待遇。加强用地保障,试点农业用地新模式,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加工专用原料生产基地。

5.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开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创新,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推进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支持企业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合作,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打造发展新优势。

6.加强品牌培育推广。鼓励企业发展技术含量高与附加值高、有市场潜力的名牌农产品;鼓励企业申报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定认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福农优品”品牌标识。支持企业申报驰名商标、质量奖和名牌农产品,鼓励创建区域品牌和地理标志。引导企业开展企业形象和品牌标识宣传活动,提高农产品市场知名度、美誉度;鼓励企业通过电商平台、专业展会等多渠道扩大品牌产品经营规模,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扶持政策

1.加强领导挂钩服务。建立领导挂钩服务机制,成立属地县(市)区工作专班,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措施,及时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可通过“一企一议”服务工作机制解决。

2.支持企业升格晋级。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

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措施!福州出台工作方案,培育这类龙头企业林双伟 摄

3.加强农业用地保障。对企业申请的设施农业用地采取备案制,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尽量避让耕地,确实难以避让的,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有关文件执行;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保障龙头企业的新建、扩建项目用地需求;试点“点状”“带状”布局、多个地块组合开发的用地模式。

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农产品、水产品等仓单质押,按银行实际利息的50%给予补助,市、县(区)各负担50%,单个企业市县财政补助总额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加大企业人才保障

(1)支持龙头企业参与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具体参照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有关规定执行。经认定的人才享受省、市相关待遇及各项人才专属服务。

(2)支持企业开展初、中级职称自主评定;市人社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企业亟需的新兴行业初、中级职称评定工作。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定期听取各部门工作进展,研究协调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强化责任分工。市直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对号入座,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及扶持政策转化为具体的项目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分工,抓好落实。

3.强化督导考核。对企业上报的需市、县两级政府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相关市直部门及县(市)区政府应积极推动解决,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不作为、慢作为,推动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措施!福州出台工作方案,培育这类龙头企业郑帅 摄

附则

1.经认定的龙头企业,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自行选择享受本市政策中的扶持措施。

2.企业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更新调整一次,经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

3.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原《关于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同时废止。

4.本方案由福州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单位负责解释。

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措施!福州出台工作方案,培育这类龙头企业林双伟 摄

【责任编辑:钟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