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出台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房屋无“健康绿码”不可经营出租

2020-11-04 11:26:14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11月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2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重点抓好6类城乡房屋的整治,开展6个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完善7大机制。

  开展巡查“回头看”

  今年的目标是完成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剩余重大隐患房屋整改整治,对城乡经营出租房屋开展巡查“回头看”,出台实施《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等。明年的目标是基本完成城乡各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制度等。明年6月后,转入常态化监管,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方案》要求加快全市各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见底清零”,不漏一栋、不落一户。重点抓好6类城乡房屋的整治,包括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房屋(不含农村低层自住住宅);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各类学校、大型商贸场所、超市、饭店等;钢结构房屋,特别是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钢结构生产经营用房;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乡镇镇区、农村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自建房;未经有相关资质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加固的隐患房屋;暂时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

  开展6个专项治理行动

  《方案》要求聚焦生产经营出租房,确保房屋安全零隐患,主要开展6个专项治理行动。其中,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核查将覆盖城乡所有既有建筑,边核查,边发现问题,边整治整改。

  行业生产经营房屋安全专项治理的重点是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钢结构房屋、违规群租房以及各类酒店、宾馆、办学办医、培训机构、养老机构等行业领域房屋。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以用作经营出租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

  “一楼一档”房屋数据专项复查要全面掌握辖区房屋安全状况,分级编制房屋安全白皮书。

  钢结构厂房专项整治将对钢结构厂房存量集中的区域开展全面复查,对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两层及以上钢结构厂房全部组织鉴定。

  房屋安全行业行风专项整治将对参与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功能或承重结构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对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机构开展重点整治,打击“假鉴定”等检测行业弄虚作假行为;对严重违法企业,责令停业整顿、限制承接业务或撤销资质证书,并报市信用办,将其列入企业信用黑名单。

  无“健康绿码”房屋不可用于生产经营出租

  《方案》提出要建立完善7大机制。其中,网格化巡查管理机制将开展房屋定期巡检,包括违规装修改造监管。

  房屋使用和租赁监管机制要求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制度,实现房屋安全身份识别,未取得安全“健康绿码”的房屋,不可用于生产经营出租。

  房屋强制鉴定机制要求“四无”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需鉴定提供安全性证明后,方可继续使用或补办手续;房屋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内责成业主委托鉴定;房屋设计使用年限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当年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教育用房、医疗卫生用房、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养老服务用房、交通场站、商场等公共建筑实际使用年限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应当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当年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当年鉴定未发现安全隐患的,定期每5年鉴定一次。

【责任编辑:钟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