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新的华彩乐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综述

2021-09-25 17:11:48  来源:人民日报

  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14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贵州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后,我第二次到地方调研,就到了河北阜平县,后来又去了不少贫困地区。我到这些地方调研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不了解农村,不了解贫困地区,不了解农民尤其是贫困农民,就不会真正了解中国,就不能真正懂得中国,更不可能治理好中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多到农村去,多到贫困地区去,了解真实情况,带着深厚感情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把扶贫开发工作抓紧抓紧再抓紧、做实做实再做实,真正使贫困地区群众不断得到真实惠。”

  2015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最突出的短板。虽然全面小康不是人人同样的小康,但如果现有的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提高,全面小康也不能让人信服。”

  2015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一个标志性指标。对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也一直在强调,就是因为心里还有些不托底。所以,我说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看贫困老乡能不能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必须实现,而且必须全面实现,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农民小康不小康,关键看收入。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指出,“要构建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长效政策机制,通过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多种途径增加农民收入,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让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

  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全面小康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关键取决于脱贫攻坚战能否打赢。没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底线任务不能打任何折扣,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承诺不能打任何折扣。”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实现产业兴旺,把产业发展落到促进农民增收上来,全力以赴消除农村贫困,推动乡村生活富裕。”

  “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要加快构建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长效政策机制,让广大农民都尽快富裕起来。”2018年6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三涧溪村考察时指出。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贫困村和所在县乡当前的工作重点就是脱贫攻坚,目标不变、靶心不散、频道不换。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们将消除绝对贫困,但相对贫困仍将长期存在。到那时,现在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要逐步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日常性帮扶措施,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架构下统筹安排。这个问题要及早谋划、早作打算。”

  “‘车岭车上天,九岭爬九年’。当年‘三进下党’的场景,我至今还历历在目。经过30年的不懈奋斗,下党天堑变通途、旧貌换新颜,乡亲们有了越来越多的幸福感、获得感,这生动印证了弱鸟先飞、滴水穿石的道理。”2019年8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给福建寿宁县下党乡的乡亲们回信时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希望乡亲们继续发扬滴水穿石的精神,坚定信心、埋头苦干、久久为功,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积极建设美好家园,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闽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老百姓利益着想,让老百姓幸福就是党的事业。”2019年8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武威市古浪县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富民新村考察调研时指出,“贫困乡亲脱贫是第一步,接下来要确保乡亲们稳定脱贫,扶贫政策和扶贫队伍要保留一段时间,从发展产业、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想办法、找出路,让易地搬迁的群众留得住、能就业、有收入,日子越过越好。”

  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今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我们没有任何理由骄傲自满、松劲歇脚,必须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接续奋斗。”

【责任编辑:钟培培】